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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举办公众参与研讨班

发布日期:2014-09-29 点击: 【字体:

作者:       来源:广东环保产业网


潘岳指出,要大力推动公众参与,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努力开创公众有序、理性、有效参与环保事务的新局面

  2014年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研讨班9月25日在杭州举办。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指出,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契机,以落实《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为抓手,大力推动公众参与,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努力开创公众有序、理性、有效参与环保事务的新局面。

  潘岳说,从圆明园事件以来,国家和地方在引导环保公众参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包括不断完善环保公众参与的规范制度,积极探索环保公众参与的途径和方式,着力引导培育环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等,有力地配合了环保中心工作的开展。但也要看到,民众对环境污染的担忧,已成为最大的心病。由环境恶化引发的焦虑容易使身边的环境问题成为情绪宣泄的出口,公民日益高涨的环境权利主张与地方政府发展上的失衡与治理上的滞后的矛盾十分突出。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公众参与工作。

  潘岳强调,为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健康、有序发展,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正确引导和规范公众理性、有序参与。各级环保部门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主动听取公众的建议,畅通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沟通渠道,最大限度地寻求民意的“最大公约数”。要转变工作思路,变灌输型方法为互动型方法,变单纯说教为多样互动,潜移默化地增强引导参与工作的“人情味”,努力营造和谐、理性、文明参与的社会风尚。二要建章立制,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提供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各级环保部门应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并细化公开条目,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环境管理信息和环境质量信息。同时积极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布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切实满足公众对环保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建立健全沟通交流机制。完善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对话机制,开辟有效的意见表达和投诉渠道,保证国家的相关政策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并得到贯彻执行,同时要高度重视社会公众意见的集聚和反馈工作,对公众的诉求和意见要及时准确地做出回应。要研究制定符合各地实情的公众参与评议机制,赋予公众对环境治理的表达空间。三要善用媒体,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要深入研究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运用规律,善于使用现代手段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及时解读环境政策,传递环境信息,为公众解疑释惑。扎实做好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用环境文化理念去促进公众自觉的环境意识与道德素养的提升,使公众充分认识到参与环境保护是实现自我环境权益的基本途径,从而始终保持积极参与的热情。四要加强领导,不断完善鼓励引导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公众参与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专门部门负责环保公众参与及环境社会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培训常态化机制,通过集中授课、解读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不断提高负责公众参与事务的负责人和环保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馈引导能力和有效参与能力。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检查等工作措施,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合作联动,及时协调解决公众参与方面的问题,并积极提供政策信息、法律法规,以及开展公益行动方面的援助和支持,确保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研讨会上,浙江省介绍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做法和经验,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学者讲解了推动公众参与的意义和有关政策要求等,相关环保NGO组织负责人分析了公众参与的典型案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分管宣教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宣教处处长,环境保护部宣教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